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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费是怎么计算的
日期:2018-12-10浏览量:69

以下部分文章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用户在选择民间借贷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介绍。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除此之外,还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部分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查看全文直接百度入口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百科就是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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